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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组织机构 * 药品注册处   
    依法承担新药、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药品包装材料、药用辅料注册申请及其补充申请的审核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制剂、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的注册申请以及药品再注册申请的审批工作;初审非处方药物目录;审查药品进口通关备案;拟订、修订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物非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报。

    电话:010-83979465   传真:010-83560723
    E-mail: zhucechu@bj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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